商业部教师年度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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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商业专业部
教师年度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目表(讨论稿)
第一部分 总论
为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营造公开、公平的竞争氛围,充分发挥教师年度考核作用,以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为教师的聘任、奖惩、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及晋升职务等提供依据,根据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业专业部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1. 考核范围和对象
商业专业部在职在编的全体教师
2. 考核的组织领导:
商业部初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教学主任、德育主任和教研组长等组成。
3. 考核方式
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定量考核。
4. 考核内容及指标
1)考核内容:主要是对每个教师在任职一年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进行综合考评。
其中,思想政治为定性指标,其余各项可概括为业务指标,业务指标是定量指标,业务指标又分业务基本分指标和业务加分指标。
2) 考核指标构成:思想政治表现 + 业务基本分 + 业务加分
其中业务基本分为100分,业务加分20分,共120分。
5. 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 优秀等级=思想政治优 + 业务工作优,并且由学校考评小组最终确定。
2) 不合格:定性考核不合格的定为不合格;业务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3) 合格:在优秀与不合格之间皆为合格。
6. 考评过程
考评过程分四个阶段:自评、教研组复评、学校终评。
第二部分 定性考核
1.定性考核的含义
指对教职员工思想政治表现方面的考核。
2.考核的依据
根据省市教委有关考核的精神以及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文件。
3.考核等级
按得分情况,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优秀: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全面履行聘用合同,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业绩显著,团结协作精神好。
2)合格: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较好履行聘用合同,廉洁自律,熟悉业务,自觉完成本职工作,成效明显,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教育不改的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说明:
1)必须分别具备优、合格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合格。
2)凡是涉及“不合格”条件中的一条就可以定为不合格。
定性考核表
类 别 | 自 评 | 教研组评 | 专业部评 | 学校核评 |
定性等级 | | | | |
签 名 | | | | |
第三部分 定量考核(基本分部分)
本部分为教师在职期间按学校规定应该要履行的工作职责,是被考核者应该要完成的基本工作量,若不能很好履行基本工作则要相应扣分。基本分满分100分。
基本分定量考核成绩表(总分100分)
序号 | 考核项目 | 权重 | 自评 | 教研组复评 | 教学部复评 | 学校终评 |
A1 | 师德师风 | 10 | | | | |
A2 | 出勤情况 | 10 | | | | |
A3 | 教学工作量 | 8 | | | | |
A4 | 备课编写教案 | 5 | | | | |
A5 | 教学计划及小结 | 3 | | | | |
A6 | 作业布置及批改 | 5 | | | | |
A7 | 授课情况 | 15 | | | | |
A8 | 考试及分析总结 | 2 | | | | |
A9 | 公开教学情况 | 5 | | | | |
A10 | 听课 | 2 | | | | |
A11 | 指导培养学生获奖 | 5 | | | | |
A12 | 教研教改 | 5 | | | | |
A13 | 班主任及党政工作 | 7 | | | | |
A14 | 承担课外及其他活动 | 4 | | | | |
A15 | 论文、著作、课题等 | 5 | | | | |
A16 | 进修培训 | 4 | | | | |
A17 | 培养指导教师 | 2 | | | | |
A18 | 奖惩情况 | 3 | | | | |
合计 | | 100 | | | | |
基本分考核实施细则(100分)
项目 | A1.师德师风 | 权重 | 10分 |
评价 方法 | 1)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2分 2)热爱学生 4分 3)依法从教 2分 4)善于合作 2分 | ||
评价 说明 | 过分计较个人得失,缺乏大局意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出现不安全或违纪行为而不闻不问;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教师中制造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等,酌情扣分。 | ||
项目 | A2.出勤情况 | 权重 | 10分 |
评价 方法 | 出满勤者得10分;病假每十天扣1分;事假每五天扣1分;旷工每半天扣1分;学校规定的有关活动(校大会、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升旗等)每缺席一次扣0.5分。 | ||
评价 说明 | 1)无故旷课(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没有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教师; 2)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 ||
项目 | A3教学工作量 | 权重 | 8分 |
评价 方法 | 根据省教育厅闽教职改(90)277、278号文件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1)一般教师周课时达到8-12节可得满分,低于8节者,少1节扣1分。8至12节者不加分也不扣分。 2) 班主任、教研组长、专业部主任周课时达到8节可得满分,低于8节者,少1节扣1分。 | ||
评价 说明 | 1)计算工作量的课时是以教务处确认的课时为标准。 2)因计划课时不足等原因,但承担经学校领导审批的非教学或管理工作的,视同完成教学工作量。 3)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的教师视同满工作量进行考核。 4)享受法定公假的教师可根据假期时间按比例核减考核工作量。 | ||
项目 | A4备课编写教案 | 权重 | 5分 |
评价 方法 | 1)教案必须是详案,可以是手写详案或电子档详案,也可以是手写或电子档简案结合PPT详案,但教案头必须手写,要求内容充实,案面清洁整齐(得3分)。 2)教案结构完整:有学情调查,教学目标及重点、难点、关键点,教学方法,教具准备,教学过程,教学后记等(得1分)。 3)从学生实际出发,做到知识性与思想性有机结合,能针对各学科、各章节特点进行恰当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得1分)。 4)教案节数未达到规定课时要求的,每少一节扣0.5分。 5)没有编写教案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 ||
评价 说明 | 按照学校统一的教案头、教案纸的要求写教案,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写好每一份教案,原则上两节课备一份教案。 | ||
项目 | A5教学计划及小结 | 权重 | 3分 |
评价 方法 | 1)按时制定教学计划,并内容齐全,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进度合理,得3分。 2)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交的,每延迟一天扣0.5分。超过4天仍无故未交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3)未按规范要求编制或计划不太合理,酌情扣分;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进度严重偏离计划的,酌情扣分。 | ||
评价 说明 | 根据专业部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按照统一格式,编制授课计划、书面作业计划、实训(实验)计划,并按时、符合要求完成。 | ||
项目 | A6作业布置及批改 | 权重 | 5分 |
评价 方法 | 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要求数量适度,有批有改,注明批改日期。 1)作业布置及时并数量适中(1分)。 2)作业布置针对性强,利于学生巩固所学知识(1分) 3)批改认真、及时、规范,时有激励性语言(2分)。 4)有讲评,要求学生不断提高作业质量,注重纠错、复批(1分)。 | ||
评价 说明 | 根据教研组长检查,有以下情形者酌情扣分,扣完为止:作业量不适当每次扣0.2分;作业批改不认真、不规范发现一次扣0.2分;发现学生缺交作业现象严重,任课教师无记载,每次扣1分。 | ||
项目 | A7授课情况 | 权重 | 15分 |
评价 方法 | 根据教师实际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结合学生测评、教师互评、教研组和专业部考评综合评价。 1)授课内容及效果(5分):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节课,讲授内容生动有趣、适合中职学生的实际需要,教学方法应用得当,善于启发学生好学深思,教学效果明显,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5分。授课质量一般或课堂秩序较差的,酌情扣分。 2)学生测评(4分):根据教务处所提供的每学期测评结果,按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测评的平均分数打分。其中,平均测评分数85分以上(4分);平均测评分数84-75分(3分);平均测评分数74-60分(2分);平均测评分数59分以下(1分)。 3)教师互评(2分):通过教师互相听课,平时接触了解,教师述职等,酌情给分。 4)教研组考评(2分):是否积极参加教研组各项教研活动,积极配合组长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酌情给分。 5)专业部考评(2分):是否积极参加教学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教学科研活动,酌情给分。 | ||
评价 说明 | 1)无故缺课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上课无点名签字一次扣0.5分。 3)对学生在课堂上玩游戏、打手机等违纪行为不闻不问者,被学校巡视组每发现一次扣1分。 4)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酌情扣分。 | ||
项目 | A8考试及分析总结 | 权重 | 2分 |
评价 方法 | 按时按量出卷(1分),做好监考工作,认真做好学生考试成绩记录和分析(1分)。 | ||
评价 说明 | 1)在校内外监考因失职造成影响的不得分,影响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出现期中、期末考试不批改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3)未按规定时间出卷,试卷题量明显不够,期中、期末试卷多处出现知识性错误的,酌情扣分。 | ||
项目 | A9公开教学及讲座 | 权重 | 5分 |
评价 方法 | 1)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公开教学,获得好评的加5分,评价一般的加4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效果良好的加4分,一般者得3分。 3)参加本部组织的公开教学,效果良好的加3分,一般者得2分。 4)校级及以上讲座视同同级公开教学予以认定加分。 | ||
评价 说明 | 公开教学方式包括对外开设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优质课、说课等,要求参加教师准备充分,思路清晰,三基功扎实,教态自然,方法运用得当,讲解老练,联系实际,节奏感强,互动性好,教学效果显著,听课教师评价高。 | ||
项目 | A10听 课 | 权重 | 2分 |
评价 方法 | 完成教务处每学年规定的最低听课时数的得2分。 | ||
评价 说明 | 1) 听课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 听课记录栏目填写不齐全、没有点评的,一次扣0.2分。 3) 参加校内外公开教学的听课,列为正常听课范畴。 | ||
项目 | A11指导培养学生获奖 | 权重 | 5分 |
评价 方法 | 本栏目针对市级以上获奖情况。 1)学生获国家级一、二、三、鼓励奖,指导老师分别加5、4、3、2分。 2)学生获省级一、二、三、鼓励奖,指导教师分别加4、3、2、1分。 3)学生获市级一、二、三、鼓励奖,指导教师分别加3、2、1、0.5分。 | ||
评价 说明 | 1)只评名次不设等奖的,分别按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三名为二等奖,第四、五、六名为三等奖相应加分。 2)一个等级获奖的指导教师以一位为主,协助者以1/2比例计算加分。 3)数奖同获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 4)在个人奖之外,又获团体奖的,按国家、省、市级不同标准可酌情再加1.5 、1 、0.5、0.2分。 | ||
项目 | A12教研教改 | 权重 | 5分 |
评价 方法 | 1)积极参加专业部和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3分); 2)学期结束须有期末教学工作总结(1分); 3)在平时教学过程中能积极探索教学模式、方法和内容的改革和创新,不断总结教学经验与教训,力争取得更好的教学成效。能以教学随笔等形式,每学期写出不少于2000字教学反思或教学体会,在学校或部组教学研讨会上进行交流,效果良好的,加2分。少于2000字的酌情加分。 | ||
评价 说明 | 1)根据教研组的教研活动记录和教师书面交流材料。 2)教研活动以教研组的活动记录为依据,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0.5分。 3)期中期末没有教学工作总结,或总结不全的,酌情扣分。 | ||
项目 | A13班主任及党政工作 | 权重 | 7分 |
评价 方法 | 担任学校班主任、专业部教学主任、专业部德育主任、教研组长工作的专业教师,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得7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酌情扣分。 | ||
评价 说明 | 参考福建省教育管理部门关于教师职务考评量化实施细则等文件。 | ||
项目 | A14承担课外及其他活动 | 权重 | 4分 |
评价 方法 | 包括承担学生社团、兴趣小组、非兴趣小组活动指导工作,辅导学生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以及担任选修课教师任务等活动。 1)担任学生社团组织顾问或各类兴趣小组指导老师,并有实际开展活动,有计划有实施,学生反应良好的,每任一职得1分;学生反应一般的,每任一职得0.5分。 2)利用业余时间承担专业部组织的学生职业资格认证考前辅导工作,每辅导一个不低于30人的班级,得1分;低于30人,扣0.2分。 3)利用下午第三节时间开设选修课,按学期周课时2节1分计算。 4)承担经学校批准的其他学生课外活动,酌情给分。 | ||
评价 说明 | 1)以学生社团管理办公室和学生社团组织等单位提供的资料为依据。 2)指导社团活动一学期指导次数不低于2次,少一次扣0.5分。 3)辅导考证根据专业部提供的学生职业资格鉴定考前辅导计划和辅导记录。 | ||
项目 | A15论文、著作、课题等情况 | 权重 | 5分 |
评价 方法 | 1)文章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或国家级获奖的,一篇加5分; 2)文章在ISSN或CN等省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宣读的(包括省级获奖的),一篇加3分; 3)文章在CN(增刊)、内部准印号发表的一篇加2分; 4)文章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市级获奖(一、二、三等奖)、省级汇编的,一篇加1.5分。 5)文章在市、校际、校级汇编的每篇加1分。(仅限一篇) (以上均要求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减半计算。) 6)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组长或主持人加5分,主笔人加4分,其他参与者加3分。 7)校级课题(经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组长或主持人加4分,主笔人加3分,其他参与者加2分。若承担多个课题可以累计计算加分。 8)论著正式出版,第一作者得5分,第二作者加4分,其他作者得3分。 9)编写教材、教参并正式出版的,主编加5分,副主编得4分,参编加2分。未正式出版的减半加分。 | ||
评价 说明 | 1)各级别获奖应以教育主管部门或专业学会主办的为准,须提供原件、证书或证明; 2)文章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种文本重复的,以最高级别计分; 3)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论文、论著必须与教育教学有关; 4)论文系明显抄袭者不予加分。 5)封顶5分。 | ||
项目 | A16进修培训 | 权重 | 4分 |
评价 方法 | 1)按规定参加学校、专业部计划内各种专业培训,成绩合格者,得2分;成绩不合格者,加1分。 2)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并经教育主管部门验证的,加2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缺席1/3以上或未经教育主管部门验证的,加1分。 | ||
评价 说明 | 根据专业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务管理部分有关文件资料。 | ||
项目 | A17培养指导教师 | 权重 | 2分 |
评价 方法 | 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有计划、有对象、有成果,获得好评的,加2分;有对象、指导正常活动,效果不明显的,加1分。 | ||
评价 说明 | 根据教学管理部分提供的青年教师结对子培训计划、协议、工作总结等资料。 | ||
项目 | A18奖惩情况 | 权重 | 3分 |
评价 方法 | 1)优秀、先进表彰根据上一年度的情况,给予不同计分。 获得党政各部门优秀、先进表彰:国家级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校级1分。 2)教师业务技能竞赛获奖得分,根据本年度获奖情况计分。 业务技能竞赛:① 获国家级一、二、三、鼓励奖的分别加3、2.5、2、1.5分;② 获省级一、二、三、鼓励奖的分别加2.5、2、1.5、1分;③ 获市级一、二、三、鼓励奖的分别加2、1.5、1、05分。 3)评为省、市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的,分别得3、2分。 | ||
评价 说明 | 已在“公开教学”、“指导学生”、“论文、著作、课题”计分的,本栏不再另计; 本栏分数可累计(同一项目内容以最高级别计算),封顶3分。 |
第四部分 定量考核(加分部分)
本部分为定量考核加分部分,只加分不扣分。根据教师在校期间某些特定工作的完成情况给以酌情加分,因各种原因使得教师未能分配到工作任务或未能很好完成任务的则不予扣分。最高加分20分。
加分部分定量考核成绩表(满分20分)
序号 | 考核项目 | 权重 | 自评 | 教研组复评 | 教学部复评 | 学校终评 |
B1 | 参加三项主题活动 | 5 | | | | |
B2 | 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 4 | | | | |
B3 | 指导校内学生技能竞赛 | 3 | | | | |
B4 | 学生实习及实习报告指导 | 2 | | | | |
B5 | 承担新实验(实训)室建设 | 2 | | | | |
B6 | 网站、校报等投稿 | 2 | | | | |
B7 | 教师行政或社会兼职 | 1 | | | | |
B8 | 其他 | 1 | | | | |
合计 | | 20 | | | | |
加分部分考核实施细则(20分)
项目 | B1参加三项主题活动 | 最高加分 | 5分 |
评价 方法 | 在学校开展“三项主题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加5分;正确对待,表现一般的加5-4分;有参加,应付了事的加3-1分;不参与者不加分。 | ||
评价 说明 | “三项主题活动”指“教师岗位大练兵”、“师德建设”和“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 ||
项目 | B2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 最高加分 | 4分 |
评价 方法 | 1)一般教师周课时超过12节(不含12节)的,每增加1节可加1分,加满为止。 2) 班主任、教研组长、专业部主任周课时超过8节(不含8节),每增加1节可加1分,加满为止。 | ||
评价 说明 | 计算工作量的课时是以教务处确认的课时为标准。 | ||
项目 | B3指导校内学生技能竞赛 | 最高加分 | 3分 |
评价 方法 | 1)指导学校、专业部组织的学生技能竞赛项目(团体项目)的,每指导一个项目,并顺利完成竞赛任务的,加2分。 2)指导学校、专业部组织的学生技能竞赛项目(个人项目),学生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分别加2、1.5、1分。 | ||
评价 说明 | 1)一个团体项目的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一个个人项目的指导老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2)可以多个项目累计计算加分,封顶3分。 | ||
项目 | B4学生实习及实习报告指导 | 最高加分 | 2分 |
评价 方法 | 1)承担专业部各类专业学生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的指导老师,工作任务完成出色,获得实习单位和学生好评的,加1分;各方评价一般的,加0.5分。 2)指导学生毕业实习报告或毕业论文,每指导1篇,并顺利通过的加0.5分。 | ||
评价 说明 | 根据专业部、教务处或招就办提供的专业教学计划、专业实习计划及学生实习报告等资料。 | ||
项目 | B5承担新实验(实训)室建设 | 最高加分 | 2分 |
评价 方法 | 参与学校新实验室或实训室建设方案的设计(1分)、施工监督、工程验收(1分)等工作,酌情加分。 | ||
评价 说明 | 根据所提供的实验室设计方案,加班记录等证明材料。 | ||
项目 | B6网站、校报等投稿 | 最高加分 | 2分 |
评价 方法 | 积极为校园网站、宣传栏、校报等撰稿、组稿,被学校网站和专业部子网录用的,每篇加0.5分。 | ||
评价 说明 | 根据学校网站、专业部子网、宣传栏实际资料。 | ||
项目 | B7教师行政或社会兼职 | 最高加分 | 1分 |
评价 方法 | 专业教师兼任以下任何一项职务的,可加1分。 1)兼任专业部教学干事、就业干事等职务; 2)兼任学校或专业部党团工会工作; 3)被聘为兼职教研员或学科特约研究员; 4)担任市级以上某学会或协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 ||
评价 说明 | 封顶2分。 | ||
项目 | B8其他 | 最高加分 | 1分 |
评价 方法 | 1)诸如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被临时指派完成特殊任务(如学校评估)的等。 2)某一单项对学校年度考核有加分而在其他项中没有体现的,如见义勇为等。 | ||
评价 说明 | 由考核组核实后赋分。 |
第五部分 其它有关事项
1.新参加工作的见习、试用人员,当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初聘、转正定级的依据;当年调入人员,工作时间不够半年的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2.学校安排学习、培训的人员,按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进行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3.考核年度内的退休人员,不再进行考核,直接确定为合格等次;
4.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5.其他未在岗人员,不进行考核。
6.参加市级及以上的支教工作,表现优秀的,该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
7.未尽事宜留待后补。
商业部专业部
2009年6月1日
附表1: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商业专业部
2008-2009年度教师业务考评表
教师姓名: 教研组: 工号: 上报日期: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数 | 自测 评分 | 教研组 复评 | 专业部 复评 | 领导 终评 | 评审部门及 资料来源 |
A1 | 师德师风 | 10 | | | | | 办公室 教务处学生处 |
A2 | 出勤情况 | 10 | | | | | 办公室 |
A3 | 教学工作量 | 8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A4 | 备课编写教案 | 5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A5 | 教学计划及小结 | 3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A6 | 作业布置及批改 | 5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A7 | 授课情况 | 15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A8 | 考试及分析总结 | 2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A9 | 公开教学情况 | 5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A10 | 听课 | 2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A11 | 指导培养学生获奖 | 5 | | | | | 教务处、学生处 |
A12 | 教研教改 | 5 | | | | | 教务处 科技 |
A13 | 班主任及党政工作 | 7 | | | | | 办公室 教务处学生处 |
A14 | 承担课外及其他活动 | 4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学生处 |
A15 | 论文、著作、课题等 | 5 | | | | | 科技中心 |
A16 | 进修培训 | 4 | | | | | 科技中心 |
A17 | 培养指导教师 | 2 | | | | | 科技中心 |
A18 | 奖惩情况 | 3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办公室 |
业务基本分小计 | 100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学生处 办公室 | |
B1 | 参加三项主题活动 | 5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B2 | 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 4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B3 | 指导校内学生技能竞赛 | 3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B4 | 学生实习及实习报告指导 | 2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
B5 | 承担新实验(实训)室建设 | 2 | | | | | 专业部 总务处 |
B6 | 网站、校报等投稿 | 2 | | | | | 专业部 办公室 |
B7 | 教师行政或社会兼职 | 1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学生处 办公室 |
B8 | 其他 | 1 | | | | | 专业部 教务处 学生处 办公室 |
业务加分部分小计 | 20 | | | | | | |
合计 | 120 | | | | | |
附表2: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商业专业部
2008-2009年度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表
类 别 | 自 评 | 教研组复评 | 教学部复评 | 学校终评 |
定性等级 | | | | |
签 名 | | | | |
注:定性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