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专业部职称聘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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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专业部职称聘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厦门工商旅游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专业部深入推进教学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使职称聘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人性化,把职务聘任与平时工作结合起来,使教师的业务贡献具有可比性,最大限度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先进教师、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聘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专业部职称选聘工作小组
成立专业部教师职称选聘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由教学部教学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学部德育主任,组员由各教研组长担任。
三、聘任依据与实施细则
1.本方案主要以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相关职称评聘文件为依据,适用于本部中、高级职称选聘工作。初级职称聘任,依岗位职数直接聘任。
2.2009年首次聘任后不再晋升,则其职称给予保护,保留原聘的相应职称等级,直至退休。
3.职称职数如果宽裕,凡具有相应职称资格的,原则上给予聘任。
4.职称职数不够,出现评上职称人数多于可聘任的职数时:
1)按近两年的年度考核分数的总和作为选聘条件,依据空缺岗位职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聘任对象,聘到相应职数用完为止,未能聘上的老师则保留在原聘任的职级。
(注:根据《厦门工商旅游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之原则说明第6条:“当出现申报同级岗位的符合条件者数量大于岗位指标数时,依申报者最近二年考核分数总和排序,从高到低决定聘用人选”。)
2)如考核分数相同,以教师原任职的职称年限长者为先;如职称年限也相同,以工作年限长者为先。
3)休产假或重大疾病的情况下,以未休产假或未生病的一年考核分数为依据参加选聘。
5.评上相应职称后如因职数缺少原因,一直未能按相应职称聘任的,在退休前最后一次聘任中,按所具备的相应职称资格给予聘任,直到退休。
6.专业技术职务的任期为二年,聘任期满后须重新竞聘,重新签订聘约。
7.本条例,若与学校有关文件相冲突,将以学校文件为准。修正和新增条款,必须经本部全体教师表决才能生效。文件表决时请学校纪委、办公室、教务处等部门前来监督并在表决结果单上签字。
8.本条例解释权在教学部,全体教师通过后的下一个月实施执行。
商业专业部
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