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计算机技能竞赛 之 "动画制作" 比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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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制作比赛要求
一、             内容与主题:
1.  主题:北京奥运会或者是相关的FLASH MTV作品
2.  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效果鲜明,有吸引力。
二、             作品保存
要求作品是以。FLA和。SWF两种格式保存,并统一上交。
三、             作品制作要求:
1.  比赛主要软件为FLASH8.0或FLASH MX2004,还可以配合PHOTOSHOP等。
2.  色彩搭配合理、美观、统一,设计新颖、有吸引力;
3.  技术运用要全面、技术含量高;
4.  主题明确、风格统一。
5.  作品的时间长度要求在1到5分钟之间。
四、             评分标准:
1.  内容(25 分):主题明确、风格统一、内容充实连贯;
2.  色彩和效果(35分):色彩搭配协调、效果明快奋进、有吸引力;
    4.技术(40分):合理使用FLASH中的各种动画效果,并能很好地表达主题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