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住宿费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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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学生住宿费收费、退费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校住宿生的住宿收费及退宿退费等各项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学校财务室、学生处主任、班主任、生管办主任

二、    权力行使依据

厦门市物价局《  收费许可证 

三、    收费标准及住宿手续的办理程序

1.收费标准:住宿费(每套间6人)600/.学年

2.住宿程序办理:

1)新生住宿办理程序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与家长认真学习宿舍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填写《住宿申请表》→凭《住宿申请表》(有关资料填写完毕并经生管办审核同意住宿的)、一寸相片一张、向班主任缴交住宿费单据向指定楼生老师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2)已退宿学生重新住宿办理程序

向生管办领取《住宿申请表》,书面说明之前退宿原因并保证重新住宿后会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因违纪处分被退宿,需处分撤销后方可申请重新住宿),经部、班主任同意和所入住楼生老师批准,经财务核实缴交住宿费后由生管办安排入住。

四、    住宿费标准及办理程序

1.住宿费退费标准:

1)已办理注册、缴交住宿费,尚未入住的学生提出退宿的,按所交住宿费的90%退款。

2)学年第一学期已入住但未满1个月退宿的,按所交住宿费80%退款(以学校开学时间计算)。

3)学年第一学期入住已超过1个月退宿的,按所交住宿费50%退款。

4)学年第二学期未入住的,按所交住宿费50%退款。

5)学年第二学期已经入住又退宿的,按规定不予退住宿费。

2.退住宿费办理程序:

1)申请退住宿费时间:

学年第一学期申报时间:1115日—1130日(工作日),121日以后不再受理。学年第二学期申报时间:315日—331日(工作日),41日以后不再受理。如因相关处室领导出差影响退费办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迟一个星期办理。

2)申报材料及办理程序:

向生管办领取、填写、审批《走读申请表》→向所在楼生老师办理《离宿单》及个人行李搬离宿舍区→凭《走读申请表》《离宿单》及住宿发票到生管办办理(住宿费发票须经班主任、生管办、财务室、校长签名)→凭已签完名的住宿费发票及个人实名制的银行卡到校财务室办理退费。

在手续完整的情况下,财务室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手续。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