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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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是教育科研的基本形式。我市自“九五”以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科研教研部门,大、中、小学、幼儿园承担了数百项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其中市级课题300项,相当多的课题研究程序规范,成果明显,有力地推动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了“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良好氛围。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行为,提升研究的效益,市教育科研工作办编印了本教育科学课题研究工作指南,对课题的申报、立项、开题、签订协议、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等有关程序提出规范性的意见,提供各课题的承担单位(学校)及个人参考。

(一)申报课题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的会议精神,厦门市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办”)将于每年评审确定一批课题,申报时间基本定为当年的4—5月份。每一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工作办将发布一次课题指南,适用于五年规划课题的申报。申报单位(学校)或个人一般参照课指南选题,如确定的课题不在规定的范围内,只要课题本身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都可申报。

课题指南发布后,各课题申请人须在做好前期研究准备的基础上,向工作办索取《厦门市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评审表》表格。《厦门市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评审表》的格式基本不变,但每年都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小范围调整。课题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于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将书面稿一式五份及电子稿送达规划办。

 

(二)《厦门市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表》的简要说明

1.课题名称要使用课题研究的名称,不宜采用通讯稿或诗歌、散文式的标题。

2.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如课题组成员较多或有其他原因需协助负责人主持研究工作的,可设第二主持人。

  3.课题组主要研究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参加课题研究人员的姓名、年龄、职称、工作单位、研究专长及近期研究成果等。提倡学校独立研究,也提倡跨校联合研究,这有助于课题研究水平和速度的提高。

  4.“负责人和课题主要成员近三年来取得的与本课题有关的近期研究成果”及“‘十五’规划以来承担的主要研究课题”均指主持人或该课题组对课题的前期准备状况取得的相关研究成果。课题在评审过程中,相关的研究成果非常重要,因为有准备、有前期研究,课题进行就有良好的基础。

  5.要了解国内外在该领域的教育研究概况,对相关研究要心里有数,了解别人研究到什么程度了。这样,可以借鉴别人的长处,避免重复人家的研究思路,同时,也能使自己的研究站在别人的基础上进行,比别人高一个层次。

6.预测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研究该课题对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的推动作用。说明该研究内容的创新、突破点。

7.明确课题研究的目标、基本内容、研究假设,其中必须突出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对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对研究的内容要尽量详尽。

8.确定本课题研究的思路、方法、手段及资料准备。方法要具体化。比如调查法,如使用问卷调查,必须说明问卷的出处,是自己设计的、借用别人的,还是在别人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改良的;还必须说明调查的对象是谁,什么范围;是集中调查,还是分散调查等。方法的使用直接关系到课题研究的过程、结果的科学性,所以要尽量表述清楚。

9.制定研究计划。明确该课题研究要分几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的时间,进行什么方面、什么程度的研究,由谁来承担研究,成果是什么,最后的研究成果是什么等,整个研究的思路要清晰、指向性要强,计划的制定要根据实际。随着研究发展出现新情况,可适当调整计划,但较大的调整,如主持人变更、调整研究题目或主要内容,课题结题时间延长1年以上的,要及时上报规划办。

  10.经费。要对课题研究所需经费进行较为精确的估算。教育科研的得益者是学校,学校对教育科研的经费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确保本单位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

11.课题依托单位意见。课题依托单位要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对课题主持人政治表现、科研能力、科研态度、研究精神等承担信誉保证,对完成该课题的研究条件,如经费、人员、时间、物质保证等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课题研究过程中的几个重要步骤

1.开题

在课题得到某个部门的立项,成为某一级课题之后,必须举行课题的开题活动,也就是宣布课题研究正式启动。

开题一般以会议形式进行。

(1)开题会的主要程序

①课题依托单位宣读课题立项通知;

②课题主持人按照课题申请书的各个栏目重点介绍课题的研究内容,研究阶段,研究方法,研究人员分工;介绍课题从申请立项到正式立项这一阶段的研究进展情况;

③课题的主要参与者及各分课题(子课题)负责人交流课题研究的思路;

邀请2位专家对课题的内容、方法等研究框架、思路进行指导、点评。

⑤课题依托单位的领导、课题主管部门、参加开题会的有关领导及人员自由发言。

(2)注意事项

①保留开题会的原始资料,如会议相片或录像、与会人员签到单、发言记录等;

②开题后形成一份纪要,将电子稿交规划办存档。

2.协议

规划办代向市财政申请的课题经费到达规划办帐户时,规划办将及时把首期课题经费下达到课题所在单位。在此之前,规划办将与各课题小组共同签定《厦门市教育科研课题协议书》。协议书签定后即行生效,各方都按协议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断协议。如确有特殊原因,如发生主持人或大多数研究人员变更、修改实验方案、推迟完成研究计划、甚至要终止实验研究等,均须提出专门报告,经规划办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规划办有权追回下拨经费,报备课题组的依托单位及主管部门,并不再受理当事人或有关单位承担课题研究的申请。

3.中期检查

在各课题组研究进行到一定程度时,规划办将对课题进行1—2次的课题检查,课题研究时间较长的,则可能增加检查次数。

(1)检查程序

①介绍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包括课题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研究中取得的经验、效果等);

②提交课题中期小结报告;

③展示课题中期研究成果;

④汇报第一期课题经费使用情况等。

    (2)检查形式

①规划办聘请部分专家下到单位(学校)检查;

②规划办召集同区域、同类型课题单位(学校)、个人,进行会议检查;

③书面汇报检查。

采取何种形式,由规划办根据需要确定。

4.经费的使用

规划办以课题带经费的方式,于每批课题立项后向市财政申请课题经费。课题经费到达规划办帐户后,规划办将对批准立项的课题给予经费资助。一般分为两次划拨。划拨时,规划办将预留每项1000元的结题鉴定费和3%的管理费。领取经费时,课题单位须向规划办提供发票或收据(背面注明单位全称、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单位帐号等)。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一般为:调查、差旅费;文印费、录入费、资料费、印刷费;必要的中小型会议费;成果鉴定费及课题人员补贴等。

执行中有几点值得注意:

(1)经费中不得增加发放工资、奖金,出国考察等以及其他与完成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开支范围,经费使用决定权为课题组负责人。

(2)使用课题经费所购置的设备、办公用品,须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发票,实行入库,并按照规定手续填写入库验收单,办理验收手续。购买的资料(含图书、报刊等)须另附原始小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所购资料的流向。上述用课题经费购置的物品,所有权为市规划办和课题组,一般情况下由课题组保存或保管。

(3) 课题人员补贴标准严格按厦财事[1996]30号文《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课题费、出版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每项课题补贴不得超过300元,且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该课题经费的20%。

(4)同一单位有几项课题,经费由各课题单独使用,不能相互挪用。

资助经费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后,课题主持人须将本经费使用方法向其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详细说明,由该单位财务部门严格监督、管理经费,并于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时,由财务部门将经费的使用情况编制报表送规划办。

 

(四)结题、鉴定

1.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填写《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表》(可从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的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频道下载),再根据规定进行结题。结题有三种层次。

2.第一种是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承担的课题,由课题研究单位(或课题主持人的所在单位)组织鉴定,可与规划办协商、邀请市内外专家评审。

第二种是市级重点课题,由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鉴定。这两类课题的鉴定还分两种类别:通讯鉴定和会议鉴定。通讯鉴定适用于受课题经费限制,又希望聘请省级以上专家作鉴定的课题;会议鉴定则适用于聘请市内、省内专家(费用成本较低)作鉴定的课题。

这两种课题结题程序一般为:

(1)拟定专家组名单(5—7人),推荐一位组长主持评审,提交规划办审批。

(2)规划办审批专家组名单(原则上同一单位不得两位以上专家参与,规划办人员不能担任评审专家进行课题鉴定),并将确定的专家名单通知课题组。

(3)课题组于评审会前7—15天内将相关送审材料(课题研究成果、《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寄交至评审专家手中。请专家于评审会前完成评审工作,寄回评审材料。

(4)召开评审会,主要程序一般为:

①课题组作课题研究总报告;

②课题组作课题工作报告;

③课题组分课题(子课题)负责人或参加课题研究的人员作分课题(子课题)研究报告或交流研究心得体会;

④展示课题研究成果;

⑤专家宣读评审意见;

⑥暂时休会,专家讨论综合意见;

⑦专家组长发表综合鉴定意见;

⑧课题依托(挂靠)单位的领导、课题主管部门、参加结题鉴定会的有关领导及人员自由发言。

第三种是市级一般课题,由规划办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定。

这种课题结题程序一般为:

  (1)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将《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表》、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书面稿共6套鉴定材料报送市规划办。

  (2)规划办定期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课题进行鉴定。课题组可提出不多于2人的回避专家名单。

  (3)鉴定专家在审读最终成果等鉴定材料后,填写《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并提出成果能否通过鉴定的明确意见。

  (4)市规划办根据4/5专家的意见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并对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在《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表》上填写审批意见。

  3.课题负责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表》、《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专家个人)》及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的电子版发至市规划办邮箱。

4.最终成果鉴定通过后,由市规划办进行课题研究资料审核工作,通过课题鉴定、资料完备的,市规划办将发给《厦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5.本结题鉴定规定于厦门市“十一五”起(2006年起)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开始实施,之前的课题按照原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