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党务干部专题学习 2018年新修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图/黄琳 文/王霜玲 点击:6126

9月25日下午,我校支委以上党务干部集中学习2018年新修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丽萍同志主讲,为全校党务干部上了一节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党课——学习解读2018年新修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赵丽萍同志首先阐述了此次党中央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及要求。随后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高度概括新版《条例》特点,即:“一个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四个意识——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种形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充实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赵丽萍同志通俗易懂、高度概括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读,为大家理解条例提供了很好的指导。最后,赵丽萍副书记要求全体党务干部,要从三个方面入手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一是把握重点学懂弄通 ,二是带头宣传贯彻条例,三是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建设风清气正的校园正气,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上,校党办还部署了在全体党员中学习2018年新修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工作。紧接着,全校各支部将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版《条例》,教育广大党员更加全面了解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会“党纪大于法、党纪严于法”的精神,从思想上更加重视对党员自身行为的检阅,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