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商旅游学校校内交通及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工商旅游学校保卫处 点击:4569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交通和车辆安全管理,有效实现人车分流,规范校园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坚决杜绝校园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内公车和本校教职工车辆(含编内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代课教师),须及时到保卫处登记信息,统一录入我校校园车辆进出管理系统,便于车辆进出校统一识别和管理。车辆信息有变时,须及时变更和报备。
二、校园来访人员的车辆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含车辆和车上人员),并经受访人员或部门确认后方可入校。短期外聘教师车辆由教务处和各专业部向保卫处统一报备登记。
三、因公务(含送货、环卫等)或各类工程项目阶段施工需经常进出校园的外来车辆,须由相关部门事先向保卫处和物业管理部门报备,统一登记车辆和人员信息后方可进出校园。
四、出租车辆一般不允许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外来人员的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含电动、共享车等)等不允许进入校园。校内员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须按规统一停放,需充电的须在指定地点充电,不得随意拉接电线充电,否则予以收缴或禁止入校。
五、各处室、各专业部举行各种集体活动,外来参加人员的车辆须进入校园的,须提前向保卫处报备活动时间、参加人员、车辆概数,商定行车路线及停车片区,由保卫处派出安保人员指挥车辆统一有序停放。
六、所有车辆进出校园经过识别系统道闸时,须慢速有序通过,保持一车一杆,不得跟车或强行通过。车辆入校须严守通行规则,按规有序停放。违规停放的,保卫处和物业管理部门将进行干预,责令移车或驶离校园,必要时予以通报批评。
七、为尽量减少人车混行,要求本校教工车辆尽量从学校后门进出校,并按规出示车辆通行证,必要时积极配合值班人员核实车辆和人员信息。
八、我校学生宿舍区禁止所有私家车辆(含教工、家长、外来人员的)进入,公务车、施工车辆及特殊情况除外。
九、校园车辆限速20km/小时,禁止在校内开快车,禁止鸣喇叭,禁止与校内按规行走的师生和来访人员抢道。逢上学、放学、课间操和大型集会等通行高峰期,校内行驶的车辆须主动让行等待,确保行人安全。
十、所有车辆入校后须服从值班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严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或阻碍校内交通。
十一、遇校内大型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需改变校园车辆日常行驶路线和停车区域的,须由保卫处统一批准和调度。
十二、校内设立的交通设施设备,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
十三、校内交通主干道,任何单位不得无故占用。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设置管线时,须事先向保卫处报备;施工部门须设置警示标志牌,竣工后须及时修复路面、交通设施和清除施工垃圾。
十四、对停放在校内的车辆及车内财物,学校不负保管和看护责任,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