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商旅游学校地震防抗应急预案

作者:   点击:3828   日期: 2020/11/10 15:00:52


第一条  编制目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地震应急工作,确保地震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条  编制依据。根据《厦门市地震应急预案》、《厦门市教育局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三条  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加强协作、整体联动”的工作原则,保证学校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疏散和自救互救等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 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本学校应对突发地震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 启动条件。我市及周边地区发生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六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副校长

成  员:校办主任、保卫处主任、学生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生管办主任、膳食科主任、校医务室主任、专业部主任。

(一)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应急意识和学校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执行上级有关指示、批示,服从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

(三)在接到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震后,负责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调度学校的应急疏散、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物资配备;

(五)及时调查、统计和上报震后人员伤亡等灾情;

(六)负责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组  长:保卫处主任

成  员:学生处主任、总务处主任、膳食科主任、生管办主任

(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制定和定期修订校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三)具体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组织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五)承担地震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上情下达,下情(灾情)上报等职责;

(六)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七)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负责接待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疏散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教务处主任

成  员:任课教师、专业部主任、班主任

(一)以谁上课谁负责和方便疏散为原则,负责组织师生震时就近避震;利用学校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组织学生就地避震并在震后有序、快速疏散; 

(二)编制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

(三)妥善安置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四)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五)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四、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总务处主任

成  员:以下人员

除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当班代课教师、各班班主任、年级组长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学生疏散和学生伤亡统计、上报、安抚学生外,其他人员全部为抢险救灾组成员,包括:学校人事干部、医务人员、非当班代课教师、图书室管理员、学校保管员、物业、总务处工作人员等。

(一)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师生;

(二)抢救重要财产、重要档案等;

(三)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四)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五)负责预防和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

五、安全保卫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保卫处主任

成  员:保卫干部、保安

(一) 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

(二)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等扑救工作。

第七条  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包括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日常值班、灾情报告、应急检查与演练等地震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人员疏散、报警、指挥以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应急处置程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抓不懈。

第八条  应急准备。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认真做好以下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修订学校预案,并组织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工具等装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

2、学校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应急疏散、逃生途径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识,并向师生发放地震安全知识手册。

3、应急疏散组要制定并让全校师生熟悉应急疏散方案、疏散路线、疏散场地和避难场所,并在学校公共区域显示应急疏散路线图。

 4、抢险救灾组定期进行训练和演练,熟悉预案,明确职责,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

5、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6、出现地震谣传时,校办公室、团委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稳定。

7、加强对地震应急所需要的药品等物资的储备管理,预案启动后,应急物资由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用。

第十条  应急演习。学校经常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每学年定期开展1-2次综合性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学校师生地震应急意识和在地震应急状态下的应变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  临震应急反应。学校接到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3、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落实应急通讯、抢险救援等设备、物资。

4、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等安全隐患。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第十二条  震时应急反应。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上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按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验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