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商旅游学校课表安排有关规定

作者:   点击:4399   日期: 2021/11/29 16:32:02

一、工作职责划分

1.教务处负责学校课务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和检查,负责制定课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学校教学任务安排总调度、编制课表和调停课的管理和审批;负责学校有关资源的调度;负责课表运行的检查。

2.各教学部负责本部门教学任务安排,编制授课计划表和调停课的管理和实施;负责本部门课程课表运行的实施和检查;负责组织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等管理工作。

二、课表编制的基本要求

1.编制课表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学习效果,必须科学地组织课表。课表的编制应当符合教学规律,遵从教学规律优先原则和学生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背教学规律和学生利益的前提下,课表编排过程中应尽可能兼顾教师的合理要求。

一般一次授课为两个学时;同一门课程两次或三次授课时间要间隔合理;理论、实操类课程搭配调节适度,体育课一般不排上午一二节,理论课程尽量不集中在同一天进行。

(2)准确性。为确保教学秩序稳定,编排课表要做到准确无误。经过初审后的课表发到各教学部,各教学部要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本人校对,如发现与原下达的不符或所需的教学条件未能满足要求等问题,应及时反馈调整。

2.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教师每天排课原则上不得超过四节,原则上也不能在同一天在同一班级连上四节课。每位教师原则上允许一周有一天腾空不排课。

3.教师在外学习、教研听课或其它个人私事,排课时不予考虑,而应首先服从学校的教学任务和课程编排最佳状态的要求。教师不得指定上课节次和提出违反教学规律(如连上四节)的个人要求。若教师确有具体困难,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书面申请,教学部主任签字,教务处负责主任批准后,在可能的条件下给予照顾:

(1)女教师有三周岁以下幼儿且家中无人照顾者。

(2)男教师55岁以上,女教师50岁以上,并患有某种慢性疾病者。

(3)女教师怀孕期间。

三、课表的编制程序

 1.各教学部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每学期第十二至十三教学周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并规定模版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各教学部的授课教学任务后,于第十六教学周OA公布下达。

3.各教学部可于公示一周内将对课表的调整意见反馈到教务处,核实后进行局部调整。

 4.教务处于每学期最后一周下发下学期教学任务书及课程表,教学部安排好教师编写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